非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
非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即非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以货到付款或进口代收为结算方式的进口商资信状况,在其出具《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为申请人(进口商)对外支付货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资。
非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优势
1.赎单提货。建行提供贷款为进口商支付进口款项,进口商可以第一时间取得进口单据,并尽快提货进入生产、加工、销售程序;
2.减少资金占用。进口商不必占用自有资金就能取得进口货物,货物销售款用于偿还贷款,减少自有资金占用;
3.拥有更多的时间销售货物。即使出口商给予了进口商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由银行为进口商提供信托收据贷款用于对外支付,其可获得更充裕的时间完成销售,待销售款项回笼后再归还贷款。
信托收据贷款和信用证概述
信托收据贷款是指进口商凭向银行出具的、表明物权仍属于银行的书面保证条件(即信托收据)前提下,银行对进口商发放一笔进口项下短期资金融通,用于进口赎单并对外付款,待进口商品或产成品销售款项回笼后再予以偿还的贸易融资产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海外代付 下一篇 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