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组减值测试
资产组减值测试即企业需要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和计算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并将两者进行比较,如果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表明资产组发生了减值损失,应当予以确认。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认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
(1)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这是因为在估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既不包括与该资产组的资产无关的现金流量,也不包括与已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负债有关的现金流量。
为了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保持一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也不应当包括这些项目。
(2)资产组在处置时若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资产组(包括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如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
1.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2.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
①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②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③零
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案例:
XYZ公司有一条甲生产线,该生产线生产光学器材,由A、B、C三部机器构成,成本分别为400 000元、600 000元、1 000 0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位,属于一个资产组。2005年甲生产线所生产的光学产品有替代产品上市,到年底,导致公司光学产品的销路锐减40%,因此,对甲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
2005年12月31日,A、B、C三部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 000元、300 000元、500 000元。估计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B、C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整条生产线预计尚可使用5年。经估计其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0 000元。由于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其可收回金额。
鉴于在2005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1 000 000元,而其可收回金额为600000元,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该生产线已经发生了减值,因此,公司应当确认减值损失400 000元,并将该减值损失分摊到构成生产线的3部机器中。由于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因此,A机器分摊了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150 000元。具体分摊过程如表:
资产组减值损失分摊表 |
||||
项目 |
机器A |
机器B |
机器C |
整个生产线(资产组) |
账面价值 |
200000 |
300000 |
500000 |
1000000 |
可收回金额 |
600000 |
|||
减值损失 |
400000 |
|||
减值损失分摊比例 |
20% |
30% |
50% |
|
分摊减值损失 |
50000 |
120000 |
200000 |
370000 |
分摊后账面价值 |
150000 |
180000 |
300000 |
|
尚未分摊的减值损失 |
30000 |
|||
二次分摊比例 |
37.5% |
62.5% |
||
二次分摊减值损失 |
11250 |
18750 |
30000 |
|
二次分摊后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 |
50000 |
131250 |
218750 |
400000 |
二次分摊后账面价值 |
150000 |
168750 |
281250 |
600000 |
按照分摊比例,机器A应当分摊减值损失80 000元(400 000×20%)。但由于机器A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 000元,因此,机器A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50 000元(200 000-150 000),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30 000元(80 000-50 000),应当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再分摊。
(这里是进行二次分摊,因为不经过第一次分配,不知道A是不是减值5万,如果第一次分配A应该减3万,比15万要高,那么直接就是第一次分配结果,没有第一次分配后的比较无法知道是否要第二次分配)
借:资产减值损失——机器A 50 000
资产减值损失——机器B 131 250
资产减值损失——机器C 218 75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A 5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B 131 2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C 218 750
资产组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
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的因素:
(1)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因此,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是认定资产组的最关键因素。比如,企业的某一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如果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等创造收入、产生现金流,或者其创造的收入和现金流入绝大部分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并且属于可认定的最小的资产组合的,通常应将该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例1】某矿业公司拥有一个煤矿,与煤矿的生产和运输相配套,建有一条专用铁路。该铁路除非报废出售,其在持续使用中,难以脱离煤矿相关的其他资产而产生单独的现金流入,因此,企业难以对专用铁路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单独估计,专用铁路和煤矿其他相关资产必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资产组,以估计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在资产组的认定中,企业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无论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是用于对外出售还是仅供企业内部使用,均表明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入,在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
(2)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比如,企业各生产线都是独立生产、管理和监控的,那么各生产线很可能应当认定为单独的资产组;如果某些机器设备是相互关联、互相依存的,其使用和处置是一体化决策的,那么,这些机器设备很可能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例2】MM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有A和B两个生产车间,A车间专门生产家具部件,生产完后由B车间负责组装并对外销售,该企业对A车间和B车间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等决策是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A车间和B车间通常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资产组认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资产组一经确定后,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即资产组的各项资产构成通常不能随意变更。比如,用设备在2016年归属于A资产组,在无特殊情况下,该设备在2017年仍然应当归属于A资产组,而不能随意将其变更至其他资产组。
但是,如果由于企业重组、变更资产用途等原因,导致资产组构成确需变更的,企业可以进行变更,但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应当在附注中作相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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