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凭证
托收凭证的五联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付款单位是收账通知联;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通知。
托收凭证的内容
托收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一)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二)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三)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四)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五)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六)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七)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八)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九)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十)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十一)款项内容:“货款”等;
(十二)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十三)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开出银行托收凭证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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