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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目录

初始登记的流程

  (一)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

  出让: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正本)原件1份

  4.出让金缴纳发票或土地相关费用缴清证明原件1份,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

  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7.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划拨: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期: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政府批文原件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1份;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

  6.土地相关费用缴清证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企业: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系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含规划核实意见、消防、人防验收合格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1份

  8.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个人、单位: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系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验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验原件)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1份;

  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土地登记制度概述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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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国土常识_中方县人民政府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4923/201809/5519d983bbad4ccc83897cf093251751.shtml
[2].  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_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http://www.shuangjiang.gov.cn/info/1029/8239.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