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合同义务,是指缔约双方的口头或书面要约到达后合同正式签订(或生效)前,缔约双方为了达成缔结合同的目的而互相接触、准备、磋商时产生的各项注意义务,包括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保密、保护、诚实守信等其他义务[阅读全文:]
摘要: 附随义务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阅读全文:]
摘要: 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直接影响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以及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就是主给付义务,它们决定了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核心内容。[阅读全文:]
摘要: 非给付不当得利即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其所涉及的财产利益的移动不是基于以给付为目的的行为。其发生的事由包括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法律规定和自然事件。[阅读全文:]
摘要: 给付不当得利即使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基于受损人有意识、有目的之给付给他人而发生的一种不当得利之债。[阅读全文:]
摘要: 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 Companies,简称AMC)是专业从事不良资产承接、管理和处置的机构。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五大AMC,以及地方AMC。[阅读全文:]
摘要: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已经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具有还款来源不足、存在问题或有明显缺陷、可能导致部分、大部分或全部损失、回收成本高等特征。[阅读全文:]
摘要: 特殊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除享有向受益人请求偿还管理费用的请求权外,还有权请求受益人支付报酬。[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