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关税
紧急关税指当某种国外商品在短期内大量涌入进口国的国内市场,然后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损害威胁时,进口国家为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而对该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又称“紧急进口附加税”。
在国际上的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国国内通常都需要缓解进口商品对于国内自产商品价格、销售量的影响,因此会针对不同的进口商品征收或者加征相应的关税,紧急关税的税收即该类商品价格保障措施的其中一种,其他的措施还包括差价关税、选择关税等。
紧急关税的实质
紧急关税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的关税。由于紧急关税是在紧急情况下征收的,因此,当紧急情况缓解后,紧急关税必须撤除,否则会受到别国的关税报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9条规定了“对某些产品进口的紧急措施”(Emergency Action on Imports of Particular Product),以规范各成员国紧急关税措施的采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当一缔约方因为履行贸易自由化承诺,导致来自于其他成员方的某一产品进口量激增,并对国内同类或相似产品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可以采取限制进口数量或征收临时性进口关税的手段,缓解进口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压力。可见,紧急关税是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的主要救济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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