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关税
税收术语
复合关税亦称混合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出口货物或物品同时采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课征的一种关税。课征时,或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或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或从价税、从量税对等。
复合关税的计算公式
复合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复合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复合关税的优缺点
复合关税的优点是:当物价下跌时,所征税额比只按从量征税所征税额为少,而比只按从价征税所征税额为多;当物价上涨时,所征税额比只按从量征税所征税额为多,而比只按从价征税征税额为少。两者同时采用,可以起到相互补充的作用。
复合关税的缺陷是:在实践中,货物的从量税额和从价税额比例难以确定,而且征收手续复杂。这种征税标准欧共体、美国、挪威等均曾使用过,但近年来由于受国际统一的新估价法规的约束和国际协定对关税的约束等原因,多数国家已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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