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联
发票联是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的原始凭证,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的发票联次。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联次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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