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押汇
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是指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进口商释放单据(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向进口商提供短期融资专项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并以进口商未来的货物销售款或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贸易融资业务。进口押汇款项必须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进口信用证押汇的交易要素
金额:进口押汇金额占付款金额比例应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和进口货物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付款金额的50%-90%,最高不超过付款金额的100%。
期限:进口押汇期限应与进口货物销售款回笼期限相匹配,押汇期限加付款期限之和通常不超过9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币种:进口押汇的币种可以是外币,也可以是人民币。
利率:融资利率按照贸易融资存贷款有关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进口信用证押汇的特点
增加进口商的周转资金,押汇相当于进口商利用银行的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销售,无需占用其自有资金,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周转资金。
1、属于进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衍生产品;
2、对大宗商品进口押汇可通过实施货物监管控制风险;
3、办理进口押汇后,相关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押汇行,进口商只是代押汇行处置货物;
4、进口商处置货物后所得款项为进口押汇还款的首要来源;
5、押汇行对进口商保留追索权。
进口信用证押汇的适用客户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的进口商。
进口信用证押汇的的申请条件
以河北银行为例:
1、进口商是经银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已通过规定的年检并有效存在,具有订立和履行银项业务项下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进口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货物进口所需的手续;
3、进口商应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由资信可靠的担保单位担保,或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且进口商同意按银行的要求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和有关贷款使用情况的资料;
4、进口商与银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有按期还银付息的能力;
5、进口押汇项下贸易背景真实;
6、进口商在银行开有结算账户。
进口信用证押汇的的办理流程
以河北银行为例:
1、进口商向银行申请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银行为其核定授信额度后,签订相应的额度/业务合同和担保合同;
2、进口商在额度内向银行提交进口押汇申请书,并签订进口信用证押汇合同和信托收据(如需);
3、银行代进口商对外垫付款项,并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归还银行押汇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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