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劳动
物化劳动是活劳动的对称,又称对象化的劳动。物化劳动有两种涵义:(1)作为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物化劳动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在这个涵义中,它又称“死劳动”、“过去劳动”,与活劳动互为对称。(2)作为劳动过程的结果,物化劳动指凝结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在商品经济中,即指商品的价值。
商品价值
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一切商品,无论它的使用价值如何千差万别,也不管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怎样不同,归根结底都是一般人类劳动的成果。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具和生产原料等生产资料是过去人类劳动的成果,新投入的劳动则可以看作是人的活劳动。当生产过程完成之后,这些过去人类的劳动和现在的人的活劳动都物化在商品中。这种物化在劳动产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价值。
价值是与商品经济同时存在的历史范畴,是商品特有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在量上是可以比较的,从而不同的商品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实现交换。两种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按一定数量比例交换,原因就在于交换双方的产品中耗费的劳动量是相等的,或者双方的价值是相等的。因此,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耗费量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
生产资料
生产资料(又称生产手段)是指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认定的生产力三要素之一。
生产资料是生产力中物的因素,在任何社会生产中,人们总是借助于生产资料,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出劳动产品。在生产资料中,生产工具起决定性作用,生产工具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
生产资料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成为特定生产关系的物质承担者。
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方式不同,因而生产资料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所有,丧失了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只有在资本家的支配下,才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生产资料成为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的手段,表现为生产资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公有财产,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生产资料不再表现为生产资本,而成为生产基金的物质形式。
劳动
劳动是人类有目的地改造自然并获取物质资料的活动。它是人类特有的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体现着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两方面关系的统一。劳动以自然对象为前提,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是人类为了自身的需要改造、占有自然物的活动。
它包含了劳动者及其活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基本要素。劳动必须采取一定的社会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换其活动的社会过程。
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是人类劳动区别于动物本能活动的最突出的、客观的标志。劳动创造了人类及其社会,是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基础,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一切活动产生和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它不仅改造劳动对象,同时也改造劳动者自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它制约着人类的其他活动的发展。劳动的发展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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