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起息日
债券起息日是指买入债券时所处的付息周期开始计算利息的日期,只要在该付息周期内,起息日就是相同的。在二级市场的债券交易过程中,买方买入债券后,对于那部分当前时刻的应计利息(该收益属于卖方)但发行者尚未实际支付的利息,买方先行垫付给债券卖方,相关的应计利息要等到该债券付息时才会得到债券发行者支付;结算日是交易完成后双方交付债券和现金款的日期,在该日期进行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并进行款项的清算和交收。
债券起息日在债券衍生产品交易当中的含义是:就某一债券而言,是指该债券的发行文件中载明的开始计算该债券利息的日期。
债券利息概述
债券利息在不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有三种理解,一是票面利息、二是应计利息、三是应收未收利息。
1、票面利息
债券在发行事项中会载明票面利率以及付息频率,债券发行人按照票面利率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即为“债券利息”。假如发行人不违约,债券发行人能按照合约规定在支付本金前或同时支付所有的票面利息。
2、应计利息
在债券两个付息日之间的,债券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天数可计算获得的利息的总和可以称为“应计利息”,这是一个时间点的概念。这和我们再计算贷款的应计利息是一样的,只是和其净值混在一起作为账面价值来体现在相关单元格中。
3、应收未收利息
如果债券发生违约,没有按照规定的利息现金流支付时间节点支付利息给投资者,这相当于发生违约(或技术性违约),这时就要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照一定的金额来计算,除正常的利息外,还可能包括复利和罚息。
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应计利息。
债券概述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尽管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在内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是指发行的债券上必须载明的基本内容,这是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约定,具体包括:
1、债券面值
债券面值是指债券的票面价值,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等价发行称为平价发行。
2、偿还期
债券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3、付息期
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
4、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
5、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
上述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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