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会计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是指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计提的允许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的减值准备。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属于资产类科目。它是持有待售资产的备抵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目录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1482)

  一、本科目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计提的允许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按照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减值转回的,按允许转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相关术语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符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①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但仍在使用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由于通过该资产或处置组的使用收回的价值相对于通过出售收回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仍然主要通过出售收回,因此企业不应该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仍在产生零星收入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在初始计量时,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流动资产,使用其他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和负债。

  摊余成本计量: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为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调整后的结果。以摊余成本计量即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以及风险报酬后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下一篇 资产减值准备

参考资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1705/P020170516508608629221.pdf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