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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买断式回购

  票据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将票据卖给逆回购方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票据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方指买断式回购交易中,于首期结算日将票据卖给逆回购方,并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票据的一方。

  逆回购方指在买断式回购交易中,于首期结算日从正回购方买入票据,并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将票据卖回正回购方的一方。

  票据买断式回购本质上属于由两次票据买卖组成的单一交易行为,具有“一笔交易、两次结算”的特征,其主要交易目的是利用票据买卖的组合进行融资,与两笔转贴现交易存在本质区别。

目录

票据买断式回购的优点

  票据买断式回购业务期限灵活,能调剂金融机构资金余缺,减少资金的无效闲置,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同时兼顾资产收益性。

票据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第五条规定,“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相关款项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管理和核算。”结合票据买断式回购的定义,其应当属于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范畴。

票据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区别

  票据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区别如下:

  一是权属是否发生转移。质押式回购交易达成后即为票据设立质权,票据权属不发生转移;买断式回购首期结算日和到期日结算日均发生票据权属转移。

  二是交易方式不同。质押式回购可采用询价、点击成交和匿名点击交易方式,买断式回购应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

  三是定价方式不同。质押式回购以回购利率体现融资成本;买断式回购存在首期交易利率和到期交易利率,两者可以不同,以首期交易利率和到期交易利率计算得出的回购收益率体现融资成本。

  四是是否可以嵌套交易。质押式回购存续期间不得嵌套任何交易;买断式回购形成的待返售票据包,在回购期间可以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相比更为灵活,可以通过组合交易方式进行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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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票据买断式回购_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https://www.psbc.com/cn/gsfw/tyjr/yxlfckjrjghz/jrzcglgsywhz/202011/t20201103_43893.html
[2].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_中国人民银行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3587481/index.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