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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支付

  转移性支付,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目录

转移性支付的种类

  1.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对地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

  2.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转移性支付的原因

  1、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非常低,在平均的税收努力下,所获得的收入并不足以去满足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的支出需要。

  2、提供公共物品中存在的外部性,会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

  3、地方各政府在财政支出和投资中有其优先和侧重,而这与全国范围内通盘考虑的投资侧重,以及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可能会有所矛盾。

术语解释

  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公共组织或经过公共授权的组织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

  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它由国家预算资金和国家预算外资金所组成。

  财政平衡一般指的是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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