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是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合同的终止、解除与清算
根据《备案须知》的规定,基金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基金合同终止、解除及基金清算的安排。对于协会不予备案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告知投资者,及时解除或终止基金合同,并对私募基金财产清算,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体的基金当事人在基金活动中,为规范其间的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契约或协议。此种契约或协议对于参与者具有规范上的拘束力,因此,基金合同也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
基金合同是基金经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为设立投资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四)争议解决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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