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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

  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简称为GDCFO)成立于2012年5月,是由广东省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各行业各类型单位总会计师群体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广东省总会计师行业的自律组织,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和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目录

业务范围

  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三)组织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后备人才、各级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中高级财务人才的在职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

  (四)组织开展总会计师岗位执(职)业资格认证和总会计师后备人员的执(职)业资质培训认证相关工作,努力促进总会计师人才市场建设;

  (五)反映总会计师和会员的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和广大总会计师、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围绕总会计师工作和行业改革与发展相关的科研活动,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修订进言献策;

  (七)组织开展有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及财务监督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八)依法主办本会的刊物和网站,编辑出版本会业务范围内相关的书籍、资料,大力开展协会的宣传活动;

  (九)代表我省总会计师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和省际、国际交往活动;

  (十)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协调服务功能,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授权或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组织机构

  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下设若干行业分会,行业分会为协会分支机构。协会下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承担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组织架构图如下所示:

会员

  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广东省各地方协会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大专院校、行政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在职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主管、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总监以及未设总会计师的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本会,为单位会员;

  (三)大中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在职财务总监或财务主要负责人,可代表本企业参加本会,为单位会员;

  (四)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相关职业资质或者相关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人员(含本职级),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

  (五)取得财务、会计、审计、经济、金融、管理等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

  (六)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大专院校、行政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在职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主管、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总监以及未设总会计师的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除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本会外,也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本会,为本会个人会员;

  (七)知名会计专家、教授、学者以及在发展我省总会计师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人士,或在本会担任过理事、常务理事的,可申请为个人会员,或由秘书处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为名誉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在本会业务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

  (四)参加本会的活动;

  (五)诚实守信,品德高尚。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常设执行机构审查通过;

  (三)香港、澳门、台湾独资企业的单位会员加入本会,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四)经批准为本会会员后,由协会的常设执行机构颁发会员证。

会费标准

  会费收费标准为:

  个人会员:8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团体会员:3,000元/年。

联系方式

  官网:http://www.gdcfo.org.cn/

  秘书处:020-85225966(胡玉文秘书长)

  认证中心:020-83039550(李老师)

  服务热线:020-85225966

  传真:020-8522405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505室

  邮编:5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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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协会概况_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   http://www.gdcfo.org.cn/Business/Detail/133
[2].  协会章程_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   http://www.gdcfo.org.cn/Business/Detail/135
[3].  组织架构_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   http://www.gdcfo.org.cn/Business/Detail/134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