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产品法
主要产品法,是当企业产品品种较多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一种产品是主要产品,它提供的边际贡献占企业边际贡献总额的比重较大,代表了企业产品的主导方向,则可以按该主要品种的有关的资料进行量本利分析,视同于单一品种。
确定主要品种应以边际贡献为标志,并只能选择一种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法计算方法
主要产品法计算方法与单一品种的量本利分析相同。
量本利分析,也叫本量利分析。在成本性态分析和变动成本计算模式的基础上,通过研究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成本、业务量和利润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变量之间的内在规律性,为企业预测、决策、规划和业绩考评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
基本假设:
1.总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组成;(成本性态)
2.销售收入与业务量呈完全线性关系;(单价不变)
3.产销平衡;
4.产品产销结构稳定。
单一产品量本利的几个基本公式:
①利润=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销量×(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②单位边际贡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
边际贡献=收入-变动成本
③变动成本率=单位变动成本/单价=变动成本/收入
边际贡献率=单位边际贡献/单价=边际贡献/收入
变动成本率+边际贡献率=1
主要产品法的依据
主要产品法的依据是:主要产品必须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因此固定成本应主要由该产品负担。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