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组合
证券组合是指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同时所持有的各种有价证券的总称,它反映了投资者的意愿和所受到的约束,即投资者对投资收益的权衡、投资比例的分配、投资风险的偏好等的限制。
证券组合的意义在于采用适当的方法,选择多种证券作为投资对象,以达到在保证预定收益的前提下使投资风险最小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避免投资过程的随意性。
证券组合的类型
1、避税型证券股及一些避税债券等。一般来说,年纪较大的投资者、需要负担家庭生活及教育费用的投资者及有定期支出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等)会偏组合。这种证券组合以避税为首要目的,主要服务于处于高税率档次的富人,通常投资于政府债券。
2、收入型证券组合。这种证券组合追求的是低风险和基本收益(即利息、股息收益)的稳定。能够带来基本收益的证券有附息债券、优先好这种组合。
3、增长型证券组合。这种证券组合以资本升值(即未来价格上升带来的价差收益)为目标,投资者往往愿意通过延迟获得基本收益来求得未来收益的增长,因而投资风险较大。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及高税率阶层往往偏好这种组合,年轻人希望通过延迟眼前的收益来获得未来收益的增长,富人们则是看重长期资本收入的所得税税率低于基本收入所得税税率。
4、收入—增长型证券组合。这种证券组合试图在基本收入与资本增长之间、收益与风险之间达到某种均衡,因此也称均衡组合。
5、货币市场型证券组合。这种证券组合是由各种货币市场工具构成的。货币市场交易具有规模大、价差波动小的特点,不适宜小额投资,但这种组合使中小投资者得以参与货币市场投资。
6、国际型证券组合。这种证券组合投资于海外不同国家,是组合管理的时代潮流,是经济、金融全球化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必然结果。
7、指数化型证券组合。这种证券组合模拟某种市场指数,信奉有效益市场理论的机构投资者通常会倾向于这种组合,以求获得市场平均的收益水平,因此也常被称为追踪基金或被动基金。
证券组合的风险
证券组合的风险可以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
可分散风险又叫非系统性风险或公司特别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个证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个别公司工人的罢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失败等。
不可分散风险又称系统性风险或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国家税法的变化、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证券的变化等。
证券组合的风险报酬是投资者因承担不可分散风险要求的超过时间价值的额外报酬。
证券组合的基本原则
构建证券组合时一般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本金安全性原则
投资组合管理首先要考虑的是本金的安全无损,这是未来获得基本收入和资本增值的基础。本金的安全不仅指保持本金原值,而且包括保持本金的购买力。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购买力风险是一种非常现实的风险。买普通股比买固定收益证券如债券、优先股更有利于抵御这种风险。
2、基本收益稳定性原则
在构思投资组合时,组合管理者都把获得稳定的基本收益当作一种基本的考虑。以股息或利息形式获得的当前收益,使他可以很现实地享受组合的成果,这可能要比收入的期望值对他更有意义。因为,稳定的收入可以使他更准确、更合理地做投资计划,确定是再投资,还是消费。
3、资本增长原则
一般而言,资本的增长是组合管理的一个理想目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投资于增长型股票。组合既可以通过购买增长型股票而壮大,也可以通过收益再投资而壮大。大的资产组合比小的更稳定、更安全,收入也更多。资本增长对改善组合头寸状况、维持购买力和增强管理的灵活性都是有益的。
4、良好市场性原则
良好市场性原则是指证券组合中的任何一种证券应该易于迅速买卖,这取决于具体证券的市场价格和市场规模。某种股票的市场规模取决于公司的规模、股东的数量、公众的兴趣。高价股的市场性一般不如低价股的市场性好,如每股400美元的股票肯定不如每股40美元的股票容易买卖。小公司股票的市场性不如大公司好。大公司可流通股票多,可保证市场交易的连续性,而且,大公司的稳定及高质量形象也对增强其股票的市场性有利。
5、流动性原则
资产的流动性强有利于组合管理者及时抓住有利的投资机会。谨慎的组合管理者往往会专门保留一部分现金资产或持有部分流动性强的证券。
6、多元化原则
组合理论为组合管理者的多元化投资提供了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建议:第一,应根据证券的预期收益及其与市场和其他证券收益的相关关系来构建组合;第二,不仅要考虑收益,还要考虑收益的波动;第三,要有效降低证券组合的标准差,证券组合中至少应包含10种证券。
证券组合的标准差公式
证券组合的标准差公式是:三种证券的组合标准差=(A的平方+B的平方+C的平方+2XAB+2YAC+2ZBC)的1/2次方,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算数标准差的代数公式:(a+b+c)的平方=(a的平方+b的平方+c的平方+2ab+2ac+2bc)来推导出投资组合标准差的公式。
根据权重、标准差计算:
1.A证券的权重×标准差设为A;
2.B证券的权重×标准差设为B;
3.C证券的权重×标准差设为C。
确定相关系数:
1.A、B证券相关系数设为X;
2.A、C证券相关系数设为Y;
3.B、C证券相关系数设为Z。
展开上述代数公式,将X、Y、Z代入,即可得三种证券的组合标准差=(A的平方+B的平方+C的平方+2XAB+2YAC+2ZBC)的1/2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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