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均衡
经济均衡的一般意义是指经济体系中一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变量,在一系列经济力量的相互制约下所达到的一种相对静止并保持不变的状态,如某种商品由于需求与供给均衡而被决定的价格。
经济学中“均衡”概念的含义
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概念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和马歇尔的局部均衡为代表,两者构成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基础。这种均衡观假设个体的目标或手段是给定的,他的选择只是对外部的信号,如价格做出最优的反应。所谓的“有限理性”,只是因为存在着搜寻成本。
这种均衡观以“完全竞争”假设为基础,它的意思是市场中的主体都是均衡价格或既有制度的接受者。均衡价格是使市场供求相等的价格,是在无数交易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供求关系决定。新古典经济学家往往以农贸市场为例,说明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在这个市场中,各个摊位的价格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但围绕均衡价格运行。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均衡价格水平上实现了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它是值得追求的。那么怎么获得这个均衡价格呢?兰格曾经设想利用拍卖机制来获得它,就是根据某个价格水平上的供求数量关系来调整价格,直到供求相等。据此,他认为计划经济具有可行性。还有一个办法是参考既有的市场价格,如前苏联把西方国家价格拿过来,作为“影子价格”来使用。
均衡价格是一个虚构,换句话说,现实中并不存在供求相等或市场出清意义上的均衡价格。经济学家估算均衡价格没有意义,因为市场价格无法计算出来,它是无数个体行动的产物,所谓供求决定价格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方便。每一个市场价格都是通过供求关系产生的,但并不能说明在该价格水平上实现了供求相等或市场出清,因为真实的供求是不可知,并且也不是事先给定的,个体往往只是根据已经出现的市场价格水平,才产生供给或需求的欲望,而不是说在价格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这样的欲望,更不能说存在使两种欲望相等的均衡价格了。如米塞斯所强调的,个体对价格的响应不是机械的,他只是根据现在的价格判断未来的价格,然后采取行动。他并不知道,也无须知道在现在某个价格水平上,是不是达成了供求相等。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均衡与最大化计算联系在一起。这不仅是指理性人能够根据给定的外部信息进行最大化计算,还包括经济学家或政府官员能够计算最优的均衡价格,制度安排或社会总效用等等。这样的均衡概念包含了理性设计或建构的思维。
虽然哈耶克与新古典经济学家一样,也把均衡视为一个“协调”概念,但哈耶克并不假设协调是在无摩擦的真空中产生的,相反,他认为协调需要借助于道德、习俗和法律等规则。在这些规则的基础上产生了秩序,因此在他的理论中,均衡也可以视为一个“秩序”概念。这里,规则的作用是使不同个体的预期能够相容。其原因是规则已经积累了有助于预期相容的知识,这样的知识是长期演化形成的。市场价格也具有规则的性质,因为市场价格也包含了大量的信息。哈耶克的均衡概念对应于他的自发演化思想。
米塞斯同样是把“均衡”理解为协调或合作,但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均衡或非均衡只具有启发式的意义,而不是对现实的一个描述。他不认为在个体的感知之外,独立地存在一个客观的,使不同个体的预期都能够相容的均衡价格或均衡状态。对个体来说,价格不是一个客观的存在,能够指引他的行动朝向某种均衡状态,相反,价格只是行动人经济计算所利用的一个素材。换句话说,价格并不是“自动地”协调无数个体的行动,使之趋向均衡。个体的行动并不为给定的价格或某个均衡状态所决定。个体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选择手段,当他获得了利润时,就意味着他的行动是具有协调性的,或与其他个体的行动具有兼容性。也就是说,均衡还是非均衡,是从个体的行动来理解的,而不是一个事先的预设,即存在使不同个体的预期相容的均衡状态或均衡价格。在米塞斯的方法中,这样的预设是一个虚构,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因为个体在每一刻都有可能重新定义他的目的-手段框架,他的行动连续地“说明”他这个目的-手段框架的变化。所以,米塞斯比哈耶克更进一步地拒绝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观。
错误的均衡概念认为在社会层面,存在一种最优的状态,包括最优的价格或制度安排。而正确的均衡概念则提醒人们,这样的均衡是虚构的或想象的,并不存在。所以,均衡概念对社会科学有着重要意义。
宏观经济均衡的基本模型
宏观经济均衡的基本模型主要包括两部门经济,三部门经济和四部门经济的储蓄-投资恒等式。
两部门经济
在这个模型中,家庭部门是消费者,企业部门是生产者。家庭部门通过消费商品和服务来满足其生活需求,企业部门则通过生产商品和服务来满足家庭部门的需求。这个模型的核心是家庭部门的消费和企业部门的生产之间的平衡。
储蓄指的是一个经济体的储蓄总额,投资指的是这个经济体的投资总额。该恒等式的基本形式是:
S=I
其中,S表示储蓄总额,I表示投资总额。
这个恒等式的意义在于,一个经济体的总储蓄量必须等于总投资量。在两部门经济中,这意味着生产部门和消费部门的储蓄总额必须等于它们的投资总额。这是因为,储蓄和投资都是经济体中资本积累的重要因素。
三部门经济
该模型由政府、企业和家庭三个部门组成,分别代表政府部门、投资部门和消费部门。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投资部门进行生产和投资,消费部门则消费生产出来的商品和服务。
三部门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是指总储蓄等于总投资,即:
S=I
其中,S表示总储蓄,包括政府、企业和家庭的储蓄;I表示总投资,包括政府、企业和家庭的投资。这个恒等式的意义是,整个经济体的储蓄等于投资,也就是说,整个经济体的储蓄量决定了可用于投资的资金量。
四部门经济
四部门经济是指一个经济体中包括个人部门、企业部门、政府部门和国际部门四个部分。在这种经济中,每个部门都有它自己的收入来源、支出方式和储蓄行为。储蓄-投资恒等式是指一个经济体中储蓄总额必须等于投资总额。
具体来说,四部门经济的储蓄-投资恒等式可以表达为:
S+T=I+CA
其中,S代表个人和企业部门的储蓄总额,T代表政府部门的储蓄(也可以理解为税收收入),I代表整个经济体的投资总额,CA代表经济体与国际市场的贸易收支平衡(也可以理解为国际收支平衡)。
这个恒等式的意义在于,储蓄来自于四个部门,而投资和出口净额是经济体内部生产的资本存量的主要来源。如果储蓄总额大于投资总额,那么就意味着有富余储蓄,这将导致经济繁荣不振。相反,如果投资总额大于储蓄总额,那么就会导致资源短缺和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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