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Royalties for Patents andProprietary Technology)是指在建设期内为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发生的费用。
建设期:工程项目从投资决策始到竣工投产止所需要的时间。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的内容
1、专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或地区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专有技术
从经验或技艺中总结获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为有限管理人员所掌握,未申请专利保护、处于保秘状态的,对完成产品生产或经营过程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和特有经验。包括:研究手段、生产方案、设计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图纸、技术规范、制造技术、操作技巧、材料配方、测试方法以及经营秘密、管理诀窍、盈利模式等软科学类技术成果。
3、商标权
商标权(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显著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分类:
构成要素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气味商标、音响商标。
用途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
4、商誉
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商誉属不可确指无形资产,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整体并购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确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5、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对于特有产品、设备、贸易专利或服务标志的经营系统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即特许人)在给予其他个人或企业(称为受许可人)在特定区域和时期以事先规定的方式进行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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