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付保函
关税保付保函是指,应一国进口商(含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银行向该国海关出具的、保证该进口商履行关税缴纳义务的书面承诺,又称海关免税保函、海关保函、临时进口保函。如日后该进口商不按期缴纳关税或未执行海关的其他具体规定,银行将受理海关或海关指定金融机构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进行赔付,以代为履行关税缴纳义务。
关税保付保函用途
1、适用于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关设备、器械等物品临时进入他国关境,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有关国家相关进口商品减免税政策未明了前的相关商品货物进口,海关对某些商品实行先放后征等情况;
2、对于进口商而言,减少了因缴纳关税保证金造成的资金占压、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获得了资金收益,在“先放后征”的情况下,加快了货物通关速度、避免货物滞留关境加大成本,对临时进入他国关境的物品,减少了办理退税手续的烦琐;
3、对于海关而言,避免办理不必要通关手续的烦琐,提高通关效率,又能获得关税缴付的保障。
关税保函
关税保函(Guarantee for the Customs Duties)是指担保银行应进口商(含加工贸易企业)的申请而向海关出具的、保证进口商履行缴纳关税义务的书面文件。
关税保函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关税保付保函、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
1、关税保付
应申请人要求,担保方应向海关或海关指定的金融机构保证,如果申请人未能按时缴纳关税或未能执行海关的其他具体规定,担保方应对受理海关或海关指定的金融机构提出的索赔承担担保责任。
2、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
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是指在申请人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及进料等加工业务项下,银行担保申请人在海关享受免税进口复出口待遇的担保。它是专门针对,需要向海关缴纳关税及其他税费保证金的加工贸易企业(包括来料加工企业和三资企业),而开办的一项手续便捷、费用低廉的特色业务。简而言之,就是以银行担保函来替代实存保证金。
关税保函适用对象:
1、与国家进出口商品减免税政策相关的进出口商品;
2、境外工程承包、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设备、机械等物品临时进出口需求的客户;
3、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
4、海关对某些货物实行“先放后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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