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润
保险利润的实质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保险利润实际上是保险资本家参与瓜分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它体现丁保险资本家同其他资本家集团共同剥削肩用工人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保险利润是在充分重视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的前提下,人们相互之间平等互助,它体现的是一种互助合作关系。从本质上说,保险利润,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不是,也不可能为哪个阶级或社会集团所独占,它是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服务的。因此,应大力提高保险经济效益。
保险利润的构成
保险利润是由保险营业利润和保险投资利润两个部分构成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保险营业利润。保险营业利润亦称“承保利润”,是指保险企业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扣除当年的赔款、税金、费用支出和提留各项准备金后,剩下的纯收入。
2、保险投资利润。保险投资利润是指保险企业把资本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获得的纯收入。这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把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存入银行,通过信贷渠道投资,以利息形式获得的间接利润;一种是把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直接投向社会再生产过程,比如购买股票、债券、从事房地产买卖以及抵押放款等,获得直接利润。
保险利润和平均利润的联系
保险利润和平均利润的联系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投资于保险业,开办保险企业,从原则上说,都要获得保险利润,而且所获得的保险利润,一般不能低于社会的平均利润水平。也就是说,保险利润要大体上等于平均利润。
平均利润是指以预付资本大小按平均利润率计算归每个生产部门资本家所获得的利润,它是不同部门的资本家,根据资本的大小,按照平均利润率获得的利润。平均利润仍然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保险平均利润的计算公式为:保险平均利润=保险预付总资本x平均利润率。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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