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流通企业的总称。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受管理体制的限制,把流通企业分为国内贸易业,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商业,主要包括商业、粮食、供销社、医药、石油等部门的企业;另一部分为物资供销企业,也就是过去常讲的生产资料产品的经营企业;再有就是专门从事对外贸易的对外贸易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逐渐成为商品,大部分已由计划分配转到市场供应,另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越来越多,外贸企业兼营国内贸易的也越来越多。为此,按照国际通用的产业分类标准,国家把原来的国内贸易业、物资供销业、对外贸易业统称为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并且,国家统计局从1993年年报开始,正式制订了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统计制度,取消了过去按三个行业分别进行统计的规定。
批发与零售企业的界定
批发与零售的行业界定是按购买对象和商品的实际用途来区分,销售给下一级经销商作为生产、经营、转卖使用或直接出口的商品属于批发,如果企业经营生产资料产品,如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船舶、消防器材、通用设备、仪器仪表、钢材、矿产品等,无论销售对象是个人还是单位,均视为批发;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属于零售。企业以实际经营中批发和零售的营收占比界定归属于哪个行业,而不是以出售价格为批发价或零售价、销售数量的多少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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