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生产指数
服务业生产指数(Index of Service Production,ISP)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主要反映服务业的短期变动情况:以基期为100,如果指数大于100,表明服务业生产总体在增长;小于100,表明服务业生产总体在下降。
服务业生产指数的分类
根据服务提供机构的特点,可将服务活动划分为市场性服务活动和非市场性服务活动。因此,服务业生产指数可划分为反映市场性活动的服务业生产指数及涵盖非市场性活动的服务业生产指数。
综合考虑月度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生产指数与经济周期的关联性,目前我国服务业生产指数为反映市场性活动的服务业生产指数。具体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从批发和零售业门类到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门类共13个行业门类中的40个行业大类的市场性活动,不包括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2个行业门类,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3个行业门类中的非企业法人。同时,受基础数据所限,暂时也不包括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3个行业大类。
目前,我国服务业生产指数于月后15日左右在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一般发布服务业生产总指数和部分门类行业指数。
服务业生产指数的作用
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对于科学、全面、及时地监测我国服务业生产总体状况、量化服务业发展水平、分析服务业发展结构等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既是及时反映服务业短期运行态势的重要指标,又是季度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重要补充,还是服务业经济活动短期变动国际比较的重要工具。
服务业生产指数的计算方法
我国服务业生产指数计算选用拉式算法(用基期数量作权数),基本方法是:首先分行业大类(房地产业为行业中类)计算分行业大类代表性指标不变价增速(以上年为基期),当代表性指标为现价指标时需价格缩减后再计算增速;然后使用换算系数对分行业大类的代表性指标增速进行换算,得到分行业大类的生产指数,使用换算系数目的是通过换算把代表性指标增速转换为所代表行业的产出增速;最后按照每个行业大类在所属门类的增加值占比作为权重加权合成分行业门类生产指数,再根据各行业门类在服务业增加值中占比作为权重加权计算服务业生产总指数。
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基本流程图
服务业生产指数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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