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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益行政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授予行政相对人权利或减少行政相对人义务的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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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益行政行为的概念解释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义务的行为,即行政主体实施的为相对人创立、确认权利或者法律上利益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主体为相对人免除行政法上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都是授益行政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按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经过政府同意或授权可以去从事某一项或几项活动,事前必须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至于申请人或组织需具备什么样的资格,以及可以从事多长时间,法律都有规定。获得许可后若从事违法活动,许可将会被政府撤销,后果严重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

  行政奖励

  行政主体依照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意义:通过精神方面的权益、物质方面的权益、职务方面的权益等三种形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行政给付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福利等赋予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意义:通过行政给付行为赋予给付对象一定的物质上的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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