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
租赁合同中的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期限。
客户一般都以“房屋要进行简单装修和布局”为理由,要求房主给客户一些时间,这段时间房主不收客户的房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租人不承认这个时期而产生纠纷。比如:如果签租用一年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免租期一个月(往往是第一个月),客户实际只给房主十一个月的房租。但要说明的是,第一期房租必须在入住前付款,不能因为有免租期的条款就拖到免租期后再付房租。
免租期为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的一定期限的免租金的优惠,可以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承租人违约,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租赁期内不得退租,承租人要租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等),出租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如撤销免租期,要求承租人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免租期的租金等)。如果承租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出租人在主张免租期的租金时就应当按照实际承租期限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比例部分免除承租人的免租期的租金。
免租期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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