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发展速度
同比发展速度主要是为了消除季节变动的影响,用以说明本期发展水平与去年同期发展水平对比而达到的相对发展速度。如,本期2月比去年2月,本期6月比去年6月等。其计算公式为:同比发展速度=本期发展水平/去年同期发展水平×100%。
同比发展速度的优缺点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同比发展速度,如某年、某季、某月与上年同期对比计算的发展速度。即利用两个时期的原始统计数据(扣除价格因素)直接比较。同比速度便于计算,但它的缺点是,两个比较时期的间距是一年,无法反映当季(或当月)与相邻的前一个季度(或月度)比较大变动情况。因此,在反应时间序列的变动情况时,同比速度反应变动的转折点可能会慢于环比速度,不利于及时把握变动趋势,西方国家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季度或月度等进度指标的增长速度主要使用环比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是以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对比(相邻期间的比较),所得到的动态相对数,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变动程度。环比分为日环比、周环比、月环比和年环比等。如计算一年内各月与前一个月对比,即2月比1月,3月比2月,4月比3月……12月比11月,说明逐月的发展程度。
发展速度概述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