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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票

税收术语

  四小票是指属于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完税凭证)和废旧物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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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票的内容

  四小票的内容主要有:

  1、运输发票:运输发票是指提供运输劳务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

  2、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农副产品收购是指商业企业以买卖方式取得农副产品的业务活动,是商品流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副产品收购,把分散生产的农副产品集中起来,进行合理调剂,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完税凭证):海关完税凭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也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增值税抵扣的凭证之一,在增值税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注: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99号公告,《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不在使用运输业专用发票,而使用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4、废旧物资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是指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在销售废旧物资时,开出的发票。如废品回收公司卖给啤酒厂的玻璃啤酒瓶,开出的发票。

  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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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_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https://xizang.chinatax.gov.cn/art/2009/1/4/art_34_21116.html
[2].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_国家税务总局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1990035/201601/c218486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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