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营运期贷款
项目营运期贷款的用途
项目营运期贷款办理条件
(一)项目属于电力、铁路、城建、公路、石油石化、港口、煤炭、钢铁和电信行业。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该行行业信贷政策。
(三)项目已建成,并已产生经营现金流。
(四)借款人为建设该项目形成的银行借款尚未偿还完毕。
(五)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项目营运期贷款额度、利率、期限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为建设该项目形成的银行融资余额。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项目营运期贷款期限应根据项目经营情况、预期经营现金流量、未来发展前景、银行前期已审批项目贷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在贷款期内可采用循环方式办理。循环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最短不得短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贷款金额应在每次循环期限届满后递减。
项目营运期贷款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尽职调查——审查——审批。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