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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解释权

税收术语

  税收执法解释权是指依法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或其常设机构)授权执法机关将税法用于具体条件或事项时,对有关税法所作解释的权力。这种税收执法解释权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也有少量的税收执法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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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解释权引起纳税遵从风险

  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具体经济行为适用政策界限行使解释权时,往往只作原则性答复,对于解释意见本身是否符合立法本意和是否具有适用性、合理性等考虑不足,这就给纳税人带来税收风险。纳税人发生一些经济业务后,在税收政策上未作出具体规定时,纳税人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就更大。因为主管税务机关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所作出的答复一旦不利于纳税人,对纳税人的影响是极大的。

税收执法解释权和税收立法解释权的比较

  税收执法解释权和税收立法解释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税收立法解释权是指依法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或其常设机构)对所立税法在全国范围内作出解释的权力。立法解释和所解释的税法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国的税法解释权一般由税收立法机关授权给低于立法机关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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