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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终止时间

  保单终止时间是指,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结束的时间。保单中止是指分期交付保费的情况下,因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交费且无保费垫交、缓交约定,导致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或者保单贷款本息超过现金价值停效、自垫本息超过现金价值停效、缓交保单价值不足扣一期保障成本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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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终止

  保单终止是指保险合同解除,今后这份合同永远不再有效力。其中,包括自然终止与解约终止。

  ①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履行了约定的赔付或被保人身故等。

  ②解约终止:投保人退保造成的主动终止或长期未交保费造成的被动终止。

  “保单中止”和“保单终止”的区别: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除了因保险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一定期限内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是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而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可以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也可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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