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分配法
扣除分配法,即先确定月末在产品成本,再用待分配费用减月末在产品成本得出完工产品的成本。其表达式为: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扣除分配法的具体类型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月末在产品成本=0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价值很低,并且各月在产品数量比较稳定的情况。
(2)在产品成本按年初数固定计算
月末在产品成本=年初固定数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或者在产品数量虽多但各月之间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月初、月末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情况。
年末根据实地盘点的在产品数量,重新调整计算在产品成本,以避免在产品成本与实际出入过大,影响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3)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定额单位成本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稳定或者数量较少,有比较准确的定额资料。
完工产品成本
通过成本分配,成本会计可以计算出每一批次或每一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完工产成品成本是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的产品成本。这一数据不仅反映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水平,还为企业的定价策略、销售策略及绩效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
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加权平均法:按照每个生产批次的成本加权平均计算。即将每个生产批次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加总,再除以该批次的产量,得到单位成本,最后将所有批次的单位成本加权平均。
2.标准成本法:按照预设的标准成本计算。即根据产品的设计及生产工艺,预设每个单位产品的标准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实际生产时,将实际使用的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偏差,最终得到完工产品的成本。
3.直接成本法:按照每个产品的实际直接成本计算。即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直接分配到每个产品上,得到每个产品的直接成本,最终将所有产品的直接成本加总。
在产品成本
在产品是指仍处于生产过程中,尚未完工的产品。计算在产品成本时,成本会计需考虑其已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按比例分摊的制造费用。通过准确计算在产品成本,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生产进度和成本分布情况,为生产调度和成本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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