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贫困发生率
综合贫困发生率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申请退出贫困县的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3%以下为达标。
验收标准
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同时,脱贫人口错退率要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要低于2%,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视为整县脱贫摘帽达标。
数据来源
判定这项指标达标情况需要计算“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错退人口数”“贫困人口漏评率”“漏评人口数”“未脱贫人口数”等6个数据,除“未脱贫人口数”由县上提供外,其他数据全部由第三方评估组根据实地入户核查情况计算得出。
指标值计算方法及结果认定
计算方法:综合贫困发生率=(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全县农业户籍人口×100%。
结果认定:由第三方评估组核查人员在《甘肃省贫困县摘帽达标认定书》“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栏内,对“是否达标”进行认定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综合贫困发生率在3%以上视为不达标,3%以下视为达标。
错退人口指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计算方法:脱贫人口错退率=抽样错退人口/抽样脱贫人口×100%,即抽样错退人口数占抽样脱贫人口数的比重。全县错退人口数=脱贫人口错退率×全县累计脱贫人口数。第三方评估组对实地入户核查中发现的脱贫不准(即“错退”)人口数,除以第三方评估组实地入户核查的脱贫人口样本数,计算出全县脱贫人口错退率,然后用脱贫人口错退率乘以全县累计脱贫人口总数,得出全县错退人口数据。
结果认定:由第三方评估组核查人员在《甘肃省贫困县摘帽达标认定书》“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栏内,对“是否达标”进行认定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第三方评估组最终认定的结果是“脱贫人口错退率”和“错退人口数”2个数据。如果“脱贫人口错退率”超过2%就会被认定为整县脱贫摘帽不达标,“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计算出的“错退人口数”将作为计算“综合贫困发生率”的依据。
漏评人口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业户籍人口。
计算方法:贫困人口漏评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抽查村(组)未建档立卡的农业户籍人口数×100%,即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占抽查村(组)未建档立卡农业户籍人口数的比重。全县漏评人口数=贫困人口漏评率×(全县农业户籍人口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第三方评估组实地入户核查中,对发现的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识别不准(即“漏评”)的人口数,除以第三方评估组抽取的村(组)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业户籍人口数,计算出全县贫困人口漏评率,然后用贫困人口漏评率乘以全县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业人口数,得出全县漏评人口数据。结果认定:由第三方评估组核查人员在《甘肃省贫困县摘帽达标认定书》“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栏内,对“是否达标”进行认定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第三方评估组最终认定的结果是“贫困人口漏评率”和“漏评人口数”2个数据。如果“贫困人口漏评率”超过2%就会被认定为整县脱贫摘帽不达标,“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计算出的“漏评人口数”将作为计算“综合贫困发生率”的依据。
贫困发生率概述
贫困发生率也称贫困人口比重指数,指生活在贫困标准以下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会在《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中公布。
国家统计局利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按照全国统一的贫困标准,使用分户收入和消费数据,先分省计算生活在贫困标准以下的人口比重,即分省贫困发生率。然后推算出分省贫困人口和全国贫困人口。根据全国贫困人口占全部农村人口的比重,进而测算出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