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起保时间
保单起保时间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起保时间典型案例分析
01 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23日,王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与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内乘商某等人),以及张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商某等人受伤。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为全部责任,徐某为无责,商某等为无责。事故发生后,商某住院治疗。王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在人保公司投保交强险20万元,交强险保险单载明投保时间和收费确认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59分,特别约定该保单自收费确认时刻起即时生效,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上述车辆在人保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保险单载明收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59分,保险期间自2021年12月24日0时0分起至2022年12月23日24时0分止。对于本次交通事故是否发生在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期间内,当事人有异议。
02 判决结果
商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冯某、人保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10万余元。
对于保险公司是否应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各方当事人持有异议。
王某称,肇事轻型厢式普通货车在人保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应先由人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冯某称,针对肇事轻型厢式货车在人保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交纳保险费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59分,而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2021年12月23日17时35分,即发生在交费后的保险期间内,故应当先由人保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人保公司则抗辩称,肇事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其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收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59分,对交强险特别约定自收费确认时刻起即时生效,故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但对于商业三者险,保险单明确约定保险期间自2021年12月24日0时0分起至2022年12月23日24时0分止,发生本次事故时保险尚未生效,故不同意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采纳了保险公司的抗辩意见,因发生交通事故时,商业三者险虽生效但尚未起保,故人保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不承担责任。
冯某不服判决,申请再审。经审查,法院认定因人保公司签发保单后已及时交付投保人,保单上明确记载有保险期间的起止时间,即在2021年12月24日0时0分起至2022年12月23日24时0分止,故人保公司应在保单记载的保险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因涉案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未在上述保险期间内,故不属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事故,人保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保险责任。驳回了冯某的再审申请。
03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八条第一款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法官提示
日常生活中,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必须为机动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即交强险),也往往会投保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即商业三者险)。但二者在起保时间上往往存在差别。基于交强险的强制投保、承保特点,起保时间同保险期间一致,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时起算。实践中,对于交强险,投保人投保时间、保险人同意承保时间、投保人交纳保费时间、保险期间的起算时间,以及起保时间,往往是基本一致的。但对于商业三者险,通常采用次日“零时起保制”,即以约定起保日的零时为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为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交纳保费时间与起保时间之间存在时间较短的空窗期,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也可能不承担保险责任。所以提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变更起保时间为交费时间,或者在空窗期内妥善处置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以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害。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具体来说,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特定风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保险责任的解读:
保险责任是必须约定的条款。保险责任决定了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中保险责任的规定,保险人可以确定其对哪些事故必须承担责任,哪些事故并非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事故。而投保人也应基于保险合同的规定,缴纳保费,承担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保险责任。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以及消费能力为基础,投保适合自己的产品。消费者投保时享有知情权,不能只听业务人员的口头讲解,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责任以及责任除外等内容,以确保所购买产品符合自己的需求和预期。若中途对条款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业务人员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进行了解,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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