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公司债券
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的记载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区分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法律意义
区分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法律意义在于两者转让的要求不同。记名公司债券转让时必须在债券上背书,同时还必须到发行公司登记,而不记名公司债券则不需如此。因此,不记名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记名公司债券。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发行记名债券。
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在公司债券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