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纳税义务
税收术语
无限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要就其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所得或拥有的财产,向某特定主权国家纳税。通常这是由人身依附所引起的,征税主体对纳税主体身份的确定涉及境内、境外。
征税主体又叫征税人,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判断和认定某一主体是否为征税主体,主要应看其行使的权利和实施行为的性质。
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纳税主体分为狭义的纳税主体以及广义的纳税主体。狭义的纳税主体仅指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广义的纳税主体,是指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在性质上属于纳税义务的有关主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税务代理人等
无限纳税义务的适用
无限纳税义务只适用于本国居民。如我国税法规定,一个公司其总机构若设在中国境内,则被认为是居民,是负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即其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都要向中国政府纳税。个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的,则被认为是中国居民,是负有无限或全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对中国政府都负有纳税义务。
无限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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