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法人单位
工业法人单位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工业统计调查单位为工业法人单位。
工业法人单位具备的条件
工业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主要包括: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工业概述
工业是国民经济主导产业之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7),工业活动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大门类。
具体包括:
(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
(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
(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
(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归工业。
法人单位概述
法人单位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
一、法人单位的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二、法人单位的构成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其他法人主要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未列明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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