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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成交价,是经由买卖双方充分参与,在一定的撮合原则下,由市场供需决定的公平、合理的价格。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之间实际达成交易的价格。

  成交价格主要受国际市场行情制约,同时还与成交额、买卖双方的业务往来关系和商品质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成交额越大,双方关系越密切,成交价格越低;反之,成交额越小,双方关系越生疏,成交价格越高。而商品质量越好,成交价格越高;商品质量越差,成交价格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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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

  集合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

  1、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集合竞价后的新委托逐笔进入系统,与排队的委托进行连续竞价撮合。

连续竞价确定成交价

  连续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

  1、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

  2、对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股票的成交价格

  股票的成交价格,可分为集合竞价成交价格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两种。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收盘价,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下午14:57-15:00。

  连续竞价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连续竞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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