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完成数
术语解释
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
(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
(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财政收支是从国家的角度,对其以资金形态再分配社会产品的理论概括。凡属于国家分配范畴内的资金活动,都可以称为财政收支。
财政预算就是由政府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政府一个财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
财政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的级次划分、收支内容、管理职权,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的过程都是在预算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财政预算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方能公布并组织实施;预算的执行过程受法律的严格制约,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改变预算规定的各项收支指标。
财政决算是财政部需要将本年度全国的收入和开支情况向大会作一个计划,同时对去年全国的实际收入情况向大会作一个清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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