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平衡预算
充分就业平衡预算是指政府应当使支出保持在充分就业条件下所能达到的净税收水平。是一种理想状态。
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也称作完全就业,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假设,是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之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获得了就业机会。充分就业并不等于全部就业,在充分就业情况下,仍然会存在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经济学家把在这种情况下的失业率称为自然失业率,有时被称作长期均衡的失业率或充分就业的失业率。我国经常用来衡量就业的指标有登记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就业人数以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
充分就业包含两种含义:
1.除了摩擦失业和自愿失业之外,所有愿意接受各种现行工资的人都能找到工作的一种经济状态,即消除了非自愿失业就是充分就业。
2.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都按其愿意接受的价格,全部用于生产的一种经济状态,即所有资源都得到充分利用。
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追求的四大目标之一。一般来说,一个国家和地区如果调查失业率能够维持在5%左右,就可以说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但同样的充分就业,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就业质量差异,我们需要促进的是高质量充分就业,即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预算是指经济在充分就业状态下运行,政府财政预算应该有的那种预算;所谓充分就业赤字是指经济如果达到充分就业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相抵后所出现的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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