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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票据行为就是法定要式行为。

  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一般来说,要式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银行借款合同、工程承包建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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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为。不要式行为则是指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而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行为,都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区分这两者的意义在于:不要式行为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民事行为的形式;要式行为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法定形式,否则法律行为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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