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累金收入
会计科目
积累金收入是指银行、人保系统各级保险统筹机构依据《银行、人保系统养老保险统筹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的“0119积累金收入”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本年度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积累金收入。
积累金收入的账务处理
收入时记贷方;年终结转时记借方,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基金结存”科目中相应明细科目的贷方。年终本科目无余额。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当期积累金收入累计数。
本科目按不同所有制性质设置二级科目。
积累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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