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利益
期限利益,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而会使相对人失去的利益。“在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享有的利益”。如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抗辩权,这是债务人的期限利益。
期限利益概述
期限利益不是单指归于债务人的利益,而是有为债权人的利益,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
期限利益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设立的,债务人可以在期满前偿还债务,而债权人则只能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有权请求履行。反之,期限利益是为了债权人而设定的,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提前履行,但债务人没有得到债权人同意,是不能提前清偿债务的。
期限利益既归属于债权人、也归属于债务人的,合同一方抛弃期限利益的,应征得对方同意。也就是说,期限利益可以放弃,但是不得因此而侵害相对人的利益。
因此,债权人对履行期限享有期限利益时,提前履行债务可能损害其期限利益,故其享有拒绝受领权。
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的合同有无偿保管合同等;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的合同有无息借款合同、分期履行合同等;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享有期限利益的合同包括有息借款合同等。
期限利益还体现在股东认缴期限。有限责任公司对注册资本金施行认缴制,股东可以约定在某一个时间实缴,那么这一期间,股东享有期限利益,可以暂不缴纳认缴的注册资金。
期限利益可以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提前到来,这就是所谓的期限利益的加速。
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债务履行时间),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日期或期间。这一期限对债务人而言是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对债权人则是主张权利的依据。明确履行期限有助于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债务按期履行,同时便于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
对债务人的意义:
债务履行时间是债务人必须履行义务的期限。债务人需在该期限内完成债务清偿,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对债权人的意义:
债权人可依据履行时间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权人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债务履行时间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需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若合同未明确履行期限,债权人首次主张权利时即视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应履行义务。
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若借款期限未明确,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此外,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