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税务  >  跨境工业区

跨境工业区

  目前,我国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性质的跨境工业区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

  为加强内地与澳门的经济合作,2003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设在珠海拱北茂盛围与澳门西北区的青洲之间,分为珠海、澳门两个园区,其中珠海园区面积0.29平方公里。

  珠澳跨境工业区以发展工业为主,兼顾物流、中转贸易、产品展销等功能。珠海园区作为珠海保税区的延伸区,实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口退税政策+24小时通关专用口岸”管理模式。

目录

跨境工业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出口加工区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二)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

  (三)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

  (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五)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予以照章征税。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单独关税区    下一篇 应缴财政款

参考资料

[1].  跨境工业区简介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gss.mof.gov.cn/gszhs/guanshuizhishi/202009/t20200922_3592543.ht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修订)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373.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