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率
土地闲置率是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数值以%表示。反映开发区土地的闲置情况。
术语解释
1、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
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即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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