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课征制
税收术语
综合课征制是“分项课征制”的对称,指把个人所取得的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所得加以合并,按统一的税率征税的征收制度。
综合课征制的优缺点
综合课征制同分项课征制相比较,具有可以采取累进征收,能够量能负税等特点,它可以根据纳税人的所得大小设计出符合纳税人负担能力的累进税率,既能够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也能够合理调节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异;同时综合课证能够促进纳税人加强经济核算,自觉申报纳税。但综合课征制也有缺点:一是不能对勤劳所得和非勤劳所得,进行区别对待;二是必须要有完善的税法和良好的纳税意识才能较好地征收,否则会出现大量偷漏税问题。
相关术语
分项课征制是“综合课征制”的对称,指对个人所取得的各种来源的所得,分项适用不同的税率征税的一种征收制度。分项课征制具有对不同性质所得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多项所得分别征税以及税费可由支付所得者代扣代缴的特点。
税率是指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法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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