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估损额
标的估损额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对其所估计的损失额。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财产保险,从广义上讲,是以物质财产以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标的包括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也包括在物质财产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财产相关利益、责任和信用。
我国的财产保险一般是指广义上的。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的对象,是保险所保障的目标或对象。准确确定保险标的对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保险保障的范围,避免了理赔时的争议和纠纷,并且直接影响保险费率的确定。因此,理解和明确保险标的是投保人选择合适保险产品、保障自身利益的关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保险标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人身保险标的: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具体包括人寿保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风险;健康保险: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风险。
二、财产保险标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具体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等,保障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
三、责任保险标的:以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障被保险人因侵权行为依法对他人应承担的经济补偿或给付责任。具体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障因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信用保险标的:以信用作为保险标的,保障因信用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包括贷款信用保险、赊销信用保险等,保障因信用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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