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特征
法律特征是相比于其他主体而言的,相比于思想意识、政治实体,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有其规范性和概括性。就社会规范而言,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权力、职责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内在属性主要体现在法律的本质属性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方面。
审计监督权的法律特征
审计监督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审计监督权是由国家法律明确赋予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2、审计监督权是一种行政监督权,并由审计机关决定其属性。
3、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
4、审计监督权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审计监督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督促以及处理、处罚的资格和权能,其中审计机关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国家机关,泛指国家各级审计机关。
授权审计的法律特征
授权审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1、授权审计是一种单方面法律行为,不需征得被授方的同意;
2、授权机关的实体权力自授权行为之日起便转移到被授权方,被授权方可以对授权的事项进行审计,并自行作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
3、鉴于授权机关的实体权力和法律责任依据转移到了被授方,因而被授权方根据授权,实施审计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审计方承担;
4、行政职权的授出应符合法定程序。
与此同时,应注意授权审计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是审计机关,并且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授权审计的事项只能是授权的上级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法务会计证据的法律特征
法务会计证据的法律特征有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具体如下:
1、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和客观反映,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这种联系是客观的,而不是收集人员的主观想象;
3、法律性是指证据是由法务会计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审查、判断的。鉴定结论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和有鉴定权的人员出具才可以被采纳为证据,并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