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家庭服务性消费支出
城市居民家庭服务性消费支出是指调查户用于本家庭支付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非商品性服务费用。包括为别人付款的服务。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不同,其特点在于其劳动过程和消费过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统一。
服务性消费支出=食品加工服务费用+在外饮食×50%+衣着加工服务费+家庭服务+医疗费+交通工具服务支出+交通费+通信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费+教育费用+房租+住房装潢支出×40%+居住服务费+其它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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