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具体内容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主体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图所示:
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需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政策支持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11月1 0日对外公布,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释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信号。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若干措施坚持立破并举,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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